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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,引才、育才、用才、留才,根据《中共宣恩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<关于加快集聚“贡水人才”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>的通知》(宣人才发〔2023〕1号)文件精神。通过个人申请、用人单位初审、主管部门复审,收集到32份申报资料,经宣恩县人社局“贡水人才”认定评审小组审核,拟将5人认定为E类人才、27人认定为F类人才。现将拟认定对象名单进行公示(名单附后)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(2024年5月20日至5月24日)。
公示期内,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,请于2024年5月24日前向宣恩县人社局反映。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,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如实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,以便调查核实。监督电话:0718-583223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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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
2024年5月20日
(责任编辑:小今)